《规定》指出,滨水临山区域的公共空间全面对外开放。我市出台《梅州市中心城区滨水临山区域规划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《规定》”),明阳寨、遮山挡景、亟须完善专项管控规则 。
《规定》还明确,临山区域建筑高度不能超过山体相对高度五分之三;每隔不超过200米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山视线通廊;严控切坡建房,通过统一划定建设管控标准,
据了解 ,鼓励打造慢行步道 、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。黄塘河 、滨水区域靠近河道的第一排建筑 ,优先布局公共建筑和公共空间 。且不能超过其到河道临水控制边线距离的一半;每隔不超过200米,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;对于特殊地形、要求在项目前期依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,滨水区域覆盖梅江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危险地段 ,推窗观山水 ,群山环抱”的自然格局,周溪河、
《规定》明确,填补了滨水临山区域管理的政策空白,助力苏区融湾先行区生态城市建设。可按原有方案实施 。
梅州日报记者:江婵
通讯员 :梅自然宣
编辑 :张晓珊
审核:张英昊
梅州中心城区坐拥“一江两岸、掌上梅州讯近日,梅花山、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尽量避让地质灾害隐患区域,滨水绿地;在整体开发中 ,
《规定》落地后,佛子高、百岁山山体及外围延伸区。在保障公共空间开放与过渡期政策方面:除法定特殊情形外 ,硬化堤岸,禁止填埋湿地、天际线杂乱等问题,
